《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专项评价办法》即日起实施,未来专项评价结果将供监管部门在券商相关评价工作中参考使用。
图为中证协官网发布《评价办法》
整体来看,《评价办法》共二十五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与计分方式、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四章,并附专项评价指标,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专项评价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开展,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评价指标方面,主要包括定量评价指标,反映公司对金融“五篇大”重点领域贡献度及相关能力,以及定性指标,反映机制建设和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据了解,2025年8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券商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修订稿授权中证协对券商的功能发挥情况进行专项评价。中证协后续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做好《评价办法》实施工作,根据评价试行情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优化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项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券商更好发挥功能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了“五篇大”等五个方面。
一是科技金融指标。具体包括科技创新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金额及数量、科技型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及数量、券商另类子公司直接投资于非上市非挂牌的科技型企业金额、券商私募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型企业的金额。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作为科技创新债券主承销商的券商共68家,承销380只债券,合计金额3813.91亿元。其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联合证券的综合表现最为突出。
二是绿色金融指标。具体包括绿色债券及低碳转型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作为绿色债券主承销商的券商共40家,承销71只债券,合计金额594.44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9只,合计金额255.94亿元。低碳转型债券方面,2025年上半年作为低碳转型债券主承销商的券商共17家,承销14只债券,合计金额83.5亿元。
在这一方面,综合中证协今年所统计上半年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财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新证券、平安证券等券商表现比较突出。
三是普惠金融指标。具体包括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及中小微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民营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度作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主承销商的券商共32家,承销30只债券,合计金额118.2亿元;民营企业债券方面,2025年上半年度作为民营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的券商共48家,承销229只债券,合计金额2393.94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38只,合计金额1297.16亿元。
以2025年上半年为例,民营企业债券承销方面,中信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首创证券均突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承销方面,五矿证券、长江证券、浙商证券、国泰海通、中银证券均突出。
四是养老金融指标。具体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规模。近期,中证协最新披露了18家券商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的规模情况,首次集中公布了行业的整体情况,券商销售产品从千万规模到几十万规模不等。
具体来看,已披露规模的18家券商包括:中金公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东方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国投证券、光大证券。
五是数字金融指标。具体包括券商数字化能力成熟度与证券科技类奖项情况。
今年证券科技类奖项纳入评价的券商有31家,分别是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信证券、华宝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国盛证券、国海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民生证券、万联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
定性指标分为机制建设指标、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指标以及附加项指标三部分。
首先是机制建设指标。具体包括是否将做好金融“五篇大”纳入经营发展战略,是否规范建设相关领域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
在国家金融战略导向下,多家券商已将做好“五篇大”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并结合自身特色形成差异化布局,尤其是随着半年报披露,券商陆续更新了公司章程。
第二是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指标。具体包括券商服务金融“五篇大”的持续投入综合增长率。需要明确的是,持续投入综合增长率是由九个可定量的指标计算而得,按照增长率排名情况加分,如1-10名,5分;11-20名,4分;21-30名,3分;31-50名,2分。
第三是附加项指标。主要反映券商发挥功能作用、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主要包括券商发挥投行业务功能、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
对于评价计分方式,经过梳理,核心是按券商的实际投入和业务成熟度分配分数权重,避免“一刀切”,算分体系不是“选头部”,而是“促发展”。
图为评价计分方式一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券商在科技金融领域资源投入相对较大、评价指标相对丰富,因此赋分相对较高,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各赋10分。二是加分范围较广、分差较小,对大部分指标排名前50名的公司予以分档加分,且各档位分差1~2分,50名后赋予基础分,有利于支持引导各类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参与。三是统筹考虑金额与数量,对大部分指标同时设置金额及家数的计分标准,避免绝对规模对评价结果影响过大。四是设定基础分,考虑到券商业务集中度较高的现状,对未达到各项指标加分标准的公司,区分不同指标权重设定一定基础分,避免最终得分分差过大,鼓励行业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为什么这么设计?从指标设计来看,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
假设A券商是头部大券商,帮1家大型科技公司融了10亿元;B券商是中小券商,帮10家小型科技公司共融了5亿元。若只看“金额”:A券商得分高,B券商得分低;若“金额+数量”双算:A在金额维度拿高分,B在数量维度拿高分,两者都能体现自身价值,避免大券商仅凭“规模大”垄断分数,中小券商也能凭“服务广”拿到合理分数。
此外,当前券商业务集中度高。
若没有基础分:中小券商若没进前50名,多个指标得0分,最终总分会和头部券商差很多,容易失去发展动力;有了基础分:即便中小券商在科技金融没拿到加分,只要在绿色金融拿到基础分+少量加分,就能保证“有基本分数”,同时鼓励它们专注自己的特色领域。
有受访人士也谈到,上述的一系列指标设计也避免所有券商都挤在科技金融赛道,鼓励部分券商做优绿色、普惠等特色业务,有望形成一种大券商领投科技、中小券商深耕特色的行业格局。
《评价办法》起草,主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聚焦重点,动态优化。按照稳起步原则,聚焦核心业务、突出功能作用,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
二是加强统筹,做好衔接。《评价办法》与协会现有社会责任、债券执业质量、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专项评价做了统筹衔接,各有侧重,以减少重复评价,并减轻公司报送负担。
三是综合评价,公平客观。评价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涵盖金融“五篇大”各领域,基于重要性考量和行业实际,科技金融指标相对丰富、权重相对较高。同时,在指标设定、计分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公司资源禀赋差异,鼓励各类行业机构积极服务金融“五篇大”。
附券商做好金融“五篇大”专项评价指标说明: